政协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政协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协碑林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和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区级机关各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信访、财务、保密、文书处理、后勤管理和接待等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协和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提案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区政协各次委员会会议的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收集、审查提案,提出处理意见,并转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协助和推动各承办单位办理委员提案。
3、经济科技委员会。负责区政协联系经济、科技界委员和社会经济科技界人士参政议政。
4、社会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政协文化、教育、卫生、法制界委员和社会相关人士开展工作。
5、学习文史委员会。负责区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政治理论、统战、政协知识学习。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办公室: 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探索,积极为我区深化改革、法治建设、民生改善献计出力,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2、经科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良策。
3、提案委:负责界别小组学习的组织实施;组织安排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社会委: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做好培训工作,负责街道政协工委学习的组织实施。
5、学习委: 选择重点部门,制定可行的工作措施,探索对口协商的有效形式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2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碑林区政协预算收支说明
(一)碑林区政协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507.44万元,支出507.44万元,较上年增加25%,原因是:1、委员活动经费较上年增加,2、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44万元,较上年增加25%,原因是:1、委员活动经费较上年增加2、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加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1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下降7%,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政协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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