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碑林区教育局部门主要职责
1、管理和指导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全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3、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4、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5、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工作;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负责区属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8、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区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3.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4.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5.普惠发展学前教育。6.均衡发展义务教育。7.普及高中阶段教育。8.创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9.依法规范发展民办非学历培训教育。10.发展品牌社区教育。11.保障校园平安稳定。12.大力改善办学条件。13.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14.建设卓越干部队伍。15.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7.健全完善骨干教师队伍。18.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复查工作。19.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20.做好教育扶贫工作。21.继续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22.继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23.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子。24.加强体卫艺工作。25.规范办学行为。26.强化教育督导监督职能。27.提高教科研工作成效。2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9.深化实施三大革命。30.持续开展作风纪律建设。31.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碑林区教育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5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机关行政人员编制25人,事业人员编制28人;实有行政人员 23人,离退休人员14人。教育局下辖65个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小学30所、普通初中7所、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10所、职业高中1所、幼儿园6所,教育事业单位8所。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系统共有在册3281人,离退休人员 351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2.0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43257.10万元,支出43257.10万元,较上年增加2.25%,原因是本年度养老经费、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区级财政安排192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65.1万元,较上年增加1.79%,原因是本年度养老经费、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2018年区级财政安排192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1000元,较上年增长28.43%,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000元,较上年增长29.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000元,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高中学校用事业收入支出公务用车经费,高中阶段学费减免以后这部分支出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411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8.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7.63万元,增长7.51%,原因是财政增加对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18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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