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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起草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区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制订区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政府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并组织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工作。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罚没财物的处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5、负责审核和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区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行政经费、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核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审核。

7、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监督。

9、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投资业务,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本区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及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组织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财会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研究拟订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区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监管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12、负责全区财政局域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事业发展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征管,优化收入结构。二是精准发力,支持重点领域。三是守住底线,持续保障民生。四是深化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五是强化监督,提高管理绩效。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主要是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4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011.67万元,支出10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0.79%,原因是——目标奖增发。(数字参照批复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79%,原因是——目标奖增发。(数字参照批复表4)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2018年预算

2017年预算

增减%

原因

人员经费

772.36

541.28

29%

目标奖增发

公用经费

58.31

84.3

-44.57%

减少日常开支

项目支出

181

409

-125.96%

减少日常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800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0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7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变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99万元,下降30.83%,原因是减少日常开支。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2018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区财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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