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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农产品和动物卫生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

4)负责全区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7)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9)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10)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2)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3)负责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负责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年度检查全覆盖;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并继续做好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报告工作,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与稽查办案能力;

3、完成免疫有主犬狂犬病11000只以上,完成区级免疫抗体监测120份,犬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同时做好大案要案查办工作,做好各项专项稽查。

(二)加快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

1、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达标率达到50%,辖区居民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24小时不间断受理安全投诉举报,回复率达100%,并及时上报重大食品案件;

2、不出现伤害30(含)人以上的四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7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34人;实有人员178人,其中行政61人、事业1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2766.02万元,支出2766.02万元,较上年增加48.84%,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部分新增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6.02万元,较上年增加48.84%,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部分新增项目的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2018年预算

2017年预算

增减%

原因

人员经费

1977.08

1245.97

58.68

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奖金”支出 

公用经费

88.13

152.95

42.38

取消了“误餐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700.8

459.5

52.51

主要增加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经费、“动物、农产品及水产品监管经费”及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83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2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4.82万元,下降42.38%,原因是取消了“误餐补助”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无。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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