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规章和制度,贯彻实施档案业务标准,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
(二)负责对全区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全区档案理论研究,开展区内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并指导全区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初审、推荐工作。
(六)按照规定收集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所属部门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进馆保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编目、著录、标引、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八)负责档案史料的公布、开放、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九)负责全区各部门的档案目标管理认证、咨询指导和检查评审工作。
(十)负责本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对社会进行宣传教育,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十一)推广和应用档案科学技术,加强和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积极落实“馆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追赶超越”的工作目标,根据《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和《碑林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规定,按照我区提出的“当年立卷、当年扫描、当年接收”的改革创新目标和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在去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拟完成对区级机关各单位2007年至2016年应入馆文书档案的全部接收工作,计划完成30万元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2、加强全区档案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业务能力。继续举办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机关档案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泰坦档案”软件的学习和应用,提高区级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运用档案管理软件能力;督促指导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进行档案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区社区档案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
3、以“6·9”国际档案日、“9·5”《档案法》颁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继续深入宣传《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档案法制宣传。
4、积极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以开展档案认证工作为抓手,促进机关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学校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全区档案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保持档案干部队伍的稳定。
5、加强档案安全建设。加强档案基础设施的安全建设,配备先进实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使档案处于安全、可控、有利的环境中。坚持落实“八防”制度,严防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事件发生。区档案馆要做好馆藏实体档案的管理,通过对传统档案数字化、封存等方式保护档案实体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在收、管、存、用各个环节的安全。要坚持做好数字档案的异地异质备份工作,加强共享电子档案数据安全,杜绝档案失泄密及不当扩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90.76万元,支出190.76万元,较上年减少30.87%,原因是档案馆扩改建工程已完成,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76万元,较上年减少30.87%,原因是档案馆扩改建工程已完成,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000元,较上年下降40%,增减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较上年下降40%;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7万元,下降11.39%,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档案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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