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宣传部部门概况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是区委管理宣传思想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共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理论教育科、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一)碑林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保持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舆论环境和思想保证。
2.负责全区的新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负责全区宣传、精神文明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
3.组织、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负责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碑林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建设核心功能彰显、人民生活幸福美丽城区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西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碑林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590.30万元,支出590.30万元,较上年增加28%,原因是因工作安排,区委宣传部增加设立文产办。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3万元,较上年增加28%,原因是因工作安排,区委宣传部增加设立文产办。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15.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1万元,下降29%,原因是减少接待和外出开支。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文明引导员:指是西安市碑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的一支专业队伍,参与文明引导各项活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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