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行业规划。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西部大开发中碑林区的战略目标、工作任务及总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3、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4、加强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职责。
5、加强金融行业管理、协调和监督等职责。
6、制定区域重点项目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计划;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项目投资报建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策划、包装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报批;承担民生工程、中央投资项目等建设项目的督查、报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加快推进创新改革、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对外开放、加强社会协调发展、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保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主要是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9人。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491.93万元,支出491.93万元,较上年增加9.54%,原因是——目标奖增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93万元,较上年增加9.54%,原因是——目标奖增发。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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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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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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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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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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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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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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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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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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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奖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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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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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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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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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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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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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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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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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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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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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减项目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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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4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46万元,下降37%,原因是减少日常开支。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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