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3、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和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4、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和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考核、管理工作。8、负责军队营职以下及文职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参与拟订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11、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立足就业创业,突出人才强区,聚焦基础民生,夯实社保根基,激发队伍活力,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民生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大西安和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落地。
(二)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十万大学生留碑林就业创业行动,深入开展“区县长进校园”“厅局长校园行”“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就业活动,努力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级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明星评选等创业专项活动,持续营造全区浓厚的创业氛围。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应用职介子系统、就业服务网开展网上职业介绍工作,通过“网上受理、线上审批、邮寄送达”实现更多就业工作业务“只让群众跑一次”的目标。
(三)大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常态化开展对参保企业、居民医保街道社区协理员、定点医药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经办员能力,实现向素质要质量、要效率、要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大力推广灵活就业人员“瑞社保APP”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手机缴费业务,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移动大厅”试点工作,努力让群众“零上门”享受“贴心”服务。
(四)科学规范人事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23条人才新政”,下好人才“先手棋”,释放人才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力争再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我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全区人才、就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确保人才优先和就业优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严格落实考核考评,着力提升广大干部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加强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解困稳定和接收报到工作。
(五)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疏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积极处理网络信访案件、领导批示案件,加强投诉举报值班和网络媒体监控。认真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缴纳等专项行动。推进全区调解工作“三级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信访问题数量、结构、比例及其变化的分析研判,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人社系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区人社局全体人员将进一步提振精神、凝神聚力、担当有为、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推进碑林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碑林追赶超越、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碑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2 | |
| 3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员104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7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36500.18万元,支出36500.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82%,原因是财政统筹调剂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00.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97%,原因是财政统筹调剂安排。
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 | 原因 | |
| 人员经费 | 31862.41 | 37642.28 | -15.35 | 财政统筹安排 |
| 公用经费 | 55.29 | 440.63 | -87.45 | 2018年不包含机关养老公用特需经费 |
| 项目支出 | 4582.48 | 4842.68 | -5.37 | 财政统筹安排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1000元,较上年下降58.67%,增减原因是公车改革,汽车支出费用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元,较上年下降80%,增减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下降57.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增减原因是公车改革,汽车支出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2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83万元,下降13.77%,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八、专业名词解释
无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