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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和规章草案。

2、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日常监测和报送工作。

4、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

6、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定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7、协调加快并帮助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国土、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

8、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有关事务性工作。

9、负责协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无形改造有关工作。

11、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和资产移交工作。

13、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宣传和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15、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16、负责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全区各类市场管理机制,并组织落实;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做好市场监管服务工作。

17、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污减霾、防汛、防空、抗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参与落实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参与落实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业发展,协助配合做好全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提升改造及工程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城棚改事务科、征收补偿科、回迁安置科、信访接待科5个机构:下属西安市碑林区城改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棚户区)征收安置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市场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人数为16人、全额事业编制人数为36人;实有人员4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数为13人、全额事业人数为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为1054.90万元,较上年减少8163.13万元,下降88.56%,主要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2019年本年支出1054.90万元,较上年减少8163.13万元,下降88.56%,主要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054.9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4.90万元,占100%。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下降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0%。

(5)其他收入0万元,占0%。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054.9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12.09万元,占86.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我中心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动、退休,同时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号召,缩减办公经费节约公用支出,使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142.81万元,占13.54%。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8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万元。下降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5)结余分配0万元,占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054.90万元,较上年减少8163.13万元,下降88.56%,主要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54.90万元,较上年减少8163.13万元,下降88.56%,主要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5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63.13万元,减少88.56%,主要原因是城棚改拆迁补偿建设费用和安置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64.1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动、退休,使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动、退休,使得人员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动、退休,使得人员费用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7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单位职工2019年1-6月住房公积金费用。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21.84万元,支出决算为5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罚没支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号召,缩减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0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811.49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100.60万元。下降原因是我中心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动、退休,同时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号召,缩减办公经费、节约公用支出,使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人员经费811.4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8.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5万元、津贴补贴110.52万元、奖金244.61万元、绩效工资4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住房公积金80.39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81万元、救济费1.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0万元。

公用经费100.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0万元,其中办公费57.22万元、印刷费5.8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0.99万元、物业管理费4.71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租赁费1.08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费1.48万元、劳务费3.68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65.1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的停车费用及维护费用支出较预算计划支出减少。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54万元,降低19.21%,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的停车费用及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9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无变化,决算数较去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较去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0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的停车费用及维护费用减少。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9.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的停车费用及维护费用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1批次,15人次,主要包括接待市城改办安全检查组人员费用。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正常上访人员费用支出较预算计划支出减少,且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超支不虚支。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非正常上访人员费用减少。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主要包括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工人等级技术培训费。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

决算数较去年增加0.89万元,增加121.63%,主要原因是工人等级技术培训人员增加。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无变化,决算数较去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的自评项目为“撤村新建社区无形改造工作清产核资”,共涉及资金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2019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资金的重点评价与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我区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交叉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现代复合型人才。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部门无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安排,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变为全额事业单位。

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8.4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机构改革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变为全额事业单位,科目归属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工资福利支出: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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