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区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依法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碑林地区出席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内设机构
区人大常委会内设一办五委,名称职责如下: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文件起草、会务和信访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负责人大机关人事、财务、档案、保密、文书处理、后勤管理和接待等相关工作;协调联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联系司、法、检等相关部门,对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法制方面的议案;负责对全区法制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对全区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承办区人代会、常委会交付本委员会办理有关法制方面的工作;对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法制初审意见和建议;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区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国资、金融等相关经济部门,对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负责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查报告;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草案和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负责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上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对全区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市、区人大代表,反映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活动;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受理、交办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增选、补选、罢免、辞职、停止代表职务等有关工作;负责换届选举有关组织工作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区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体、卫计等相关部门,对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教育、科技、文体、卫计等方面的报告、议案和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建议和审议意见;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联系区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职能的工作部门,对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报告、议案和重大事项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报告、建议、审议意见和决议草案;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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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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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为92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3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2)本年支出92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3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2019年收入合计921.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1.85万元,占100%。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921.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92.03万元,占64.2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5万元。增加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2)项目支出329.82万元,占35.78%。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94万元,人大会议86.47万元,代表工作25.40万元。增加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总收入为92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3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财政拨款总支出92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3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92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23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1.85万元,支出决算为9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3.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37.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8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支出减少。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医疗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0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51.38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40.65万元。增加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人员经费55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3.99万元,津贴补贴92.11万元,奖金17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7.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万元,住房公积金55.98万元,奖励金0.36万元。
公用经费4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34万元,降低4.49%,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3万元,占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决算数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决算数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用车比较多。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0.57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公务用车使用有所下降。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4批次,60人次,主要是接待外地人大考察学习工作餐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决算数较去年增加0.2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接待费用,今年有接待费用。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主要是开展代表培训。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
决算数较去年增加9.32万元,增加74.79%,主要原因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完成预算的51.5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费支出。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1.98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的自评项目为“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费”,共涉及资金8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22%。2019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5.3万元,执行数86.47万元,完成预算的82.12%。主要产出和效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至25日在止园饭店顺利举行,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有力的推动全区工作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会议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应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以严格的会议要求落实好各项会议内容,持续推进会议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7万元,降低10.75%,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使用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