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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落实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发展措施;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新兴产业相关信息,依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承担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落实有关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有关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实施严格保护有关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推进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产商品质量分类监管。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负责食品、保健品、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街办负总责和食品、保健品、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保健品、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保健品、特殊食品安全管理;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国家及地方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协调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17、负责全区动物卫生工作。拟订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扑灭措施计划,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的注册,登记备案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区级实施的管理事项。

20、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1、负责本行业、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5个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与信息化管理科、法规与督查科、宣传与规划科、市场主体发展与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应急协调与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与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三、部门人员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机构改革部门,截止2019年底,机构改革调整尚未完成,人员编制数暂未核定。2019年底实有在职人员447人,其中:行政在职347人,事业在职10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为8991.68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2019年本年支出为8991.68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8991.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1.68万元,占100%。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8991.6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331.56万元,占92.6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53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2)项目支出660.12万元,占7.34%。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4.97万元;网信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1.45万元,机关服务2.8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34.0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72.44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5.73万元,药品事务2.5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39.15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8991.68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991.68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899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91.68万元。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1.6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93.27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1.45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34.06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72.44万元;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95.26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9.9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1万元。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7.07万元。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6万元。

注: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因此无法进行上下年数据对比及预决算数据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1.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801.03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530.53万元。

人员经费780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6.06万元,津贴补贴1218.22万元,奖金2281.6万元,绩效工资27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0.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9万元,住房公积金684.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万元;离休费1.29万元,抚恤金68.99万元,生活补助28.9万元,医疗费补助3.31,奖励金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

公用经费53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21万元,印刷费5.7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3.19万元,电费11.85万元,邮电费12.16万元,取暖费6.77万元,物业管理费0.93万元,差旅费0.47万元,维修(护)费20.69万元,租赁费0.06万元,会议费1.07万元,培训费6.68万元,劳务费45.84万元,委托业务费4.51万元,工会经费49.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65万元,支出决算为5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2.35万元,支出决算为5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干部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及面向企业举办各类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主要包括召开会议场地租赁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的自评项目为“办公业务用房租赁经费”,共涉及资金24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46%。2019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业务用房租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40.66万元,执行数 24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市场监管所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人员办公效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群众办事。发现的主要问题:因我单位本年实施机构改革,现办公场所不能满足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所的办公需求,需在2020年重新对办公场址进行规划。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街办的行政区划,结合辖区市场监管主体的特点和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情况,对办公用房现状进行梳理,重新租赁办公场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530.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因此无上下年数据对比,无预决算对比,特此说明。

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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