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失地农民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和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考核、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研究课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人事、劳资、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工作;制订事业单位年度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理调配审批事宜;依照组织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区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区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
(3).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离休退休的法规政策,拟订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测评调查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审核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碑林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参与并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组织工勤技能人员参与等级晋升考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和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社会保障就业促进科
负责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对街道、社区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核工作;负责区属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审批;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的认定;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政策,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企业单位退休的相关法规政策;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综合管理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对全区各类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进行指导;综合管理全区企业社会保障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
(6).劳动关系与法规科
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许可年审工作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资格考试认定和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金(基金)收支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基金的使用审批。
(三)其他事项
(1).碑林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碑林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1.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碑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立全区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负责人才信息收集、发布,开发利用人才资源;负责开展人才培训、监督和指导全区人才市场;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负责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职称评定、档案工资调整和工作关系接转;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干部调配手续初审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
2.碑林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负责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服务;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受理发放工作;负责档案托管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资格初审工作;负责档案托管人员到龄退休申报、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报、抚恤金申报工作;负责失业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社保财政补贴申请、收缴工作。
3.碑林区劳动力资源调节中心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区劳动力资源调节规划;建立劳动力市场职业供需状况分析制度,进行空岗信息采集和劳动力市场供需预测;负责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事务;对各类求职人员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辖区内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并对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街道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碑林区就业服务中心(碑林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就业和再就业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区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宣传咨询;负责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负责向经办银行代位清偿不良贷款,依法向债权人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负责核对和确认经办银行的贴息申请和明细表;协助经办银行回收贷款和利息;负责管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碑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实施工伤、失业等保险的法律法规;负责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办理工伤登记和申报手续;负责核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月征集工伤保险费;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负责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4).碑林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区范围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养老金筹缴、足额发放、档案移交管理及相关服务等);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本区企业退管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各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各社区按期完成好相关服务工作任务;负责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实施业务培训、工作资质考核;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企业人员退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相关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企业退休人员资金安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查阅工作。
(5).碑林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管理和营运;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
(6).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核,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
(7).碑林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中心
负责拟订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开展职业指导、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拟办学单位申报材料和硬件设施的初审;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职工技能等级鉴定和技师考核、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竞赛和表彰奖励,参与区属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8).碑林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贯彻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特殊群体养老补助的参保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保险转移接续、制发卡证、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政策宣传、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对街道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
(9).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负责受理、处理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负责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碑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级单位)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69人;实有人员9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7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为14516.76万元,较上年减少4554.49万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2019年本年支出1590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80.42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4516.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16.76万元,占100%。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下降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524.0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590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175.13万元,占51.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12万元。下降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2)项目支出7732.37万元,占48.6%。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招商引资项目828.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1.08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6.91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7.8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122.8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02.7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6.25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8.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9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0.2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76.85万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20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招商引资人员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5)结余分配0万元,占0%。

年末结转和结余133.2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6040.77万元,较上年减少3171.17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6040.77万元,较上年减少3171.17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159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80.42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生育等职能划转到医保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0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8%。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897.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89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1469.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工资调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80.36万元,支出决算为441.08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60.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力资源市场房租及职工食堂采购等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5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仲裁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583.25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70.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减税降费政策,项目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175.08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代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526.56万元,支出决算为9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代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全区数字,支出数为局内数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2.72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3302.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级款就业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16.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线学兵伤残补助提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减税降费政策,项目支出减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9万元,决算数超出预算数218.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级款企业军转解困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07.26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62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选聘生人员变动。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2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包含上级款补充创业担保基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5.1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8091.01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84.12万元。下降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社保中心部分项目划转到医保局。
人员经费809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7.04万元,津贴补贴266.59万元,奖金506.26万元,绩效工资5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3.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09万元,住房公积金152.01万元,抚恤金964.35万元,生活补助629.09万元,医疗费补助419.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8万元。
公用经费8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74万元,印刷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33.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3.22万元,增长128.28%,增加原因机改后增加政府配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2万元,占9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3.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33.2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决算数较去年增加3.01万元,增加119.92%,主要原因是机改后增加政府配车。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1批次,14人次,主要包括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题调研。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决算数较去年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工作发生接待费0.21万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需课培训。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费。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3.41万元,下降28.39%,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费。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无。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的自评项目为“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共涉及资金8.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11%。2019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年中调整压缩经费1.376万元,最终执行数 8.624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为碑林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参与率略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自主性还不是很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继续做好继续教育政策的宣传,继续推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力争达到全员培训,自主培训。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84.12万元,完成预算的71.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慰问专家经费支出减少。
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13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慰问及专家慰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1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6.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3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8%。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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