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城建计划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任务的督促、落实、检查工作。

(2)负责全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及住房货币化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管理。

(3)负责区属建筑企业资质的登记、审验及管理。

(4)负责全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和协调。

(5)负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办法的审核审批。

(6)负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及辖区内建筑工地和液化气站点的安全监管。

(7)负责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配合完成市城建计划的相关任务。

(8)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减排的能耗统计以及建筑行业相关数据的统计。

(9)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10)负责全区物业公司审批,物业管理项目监管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更名为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内设机构更改为4个;办公室、建设管理科、人民防空科、房屋管理科。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件号为:碑办字【2019】43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2019年末编制数为47人,行政14人,事业33人;年末实有人数为:行政人员29人(其中包括参照公务员人员8人),事业人员23人,文件号为:碑编发【2016】27号和碑政办发【2016】37,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为16337.35万元,较上年增6479.1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2019年本年支出16337.35万元,较上年增加6479.1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6337.3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17.23万元,占44%。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220.12万元,占56%。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增加原因基金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6337.3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26.67万元,占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等增加

(2)项目支出15510.68万元,占95%。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人才公寓租金及设施、业务经费项目201.1万元;夜景亮化、拆迁补偿项目5359.01万元;扬尘治理项目9.87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项目8950.73万元;停车场补助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69.39万元;E类人才补贴、廉租、公租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项目720.58万元。增加原因:停车场补助资金、点亮工程款、E类人才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6337.35万元,增加6479.1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增加、基金项目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6337.35万元,较上年增加6479.1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增加、基金项目增加

年度

支出(万元)

2018

9858.16

2019

16337.35

增长金额

6479.19

增长率

6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711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9.06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93万元,支出决算为7117.23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5325.3万元,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专项资金下达。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42万元,原因功能科目改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高0.1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5.33万元,支出决算为448.25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22.9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奖金工资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06.7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业务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6.2万元,支出决算为407.69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1.49万元,原因机构改革业务经费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9.01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5001.01万元,原因专项资金下达

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40.13万元,原因功能科目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13.85万元,原因功能科目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95.57,原因保障房退租人员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420万元,原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94.2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32.47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人员工资、奖金、保险费增加

人员经费7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73万元;津贴补贴126.33万元;奖金23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81.3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奖励金0.44万元。

公用经费3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9万元;印刷费0.66万元;手续费0.11万元;工会经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降低1%,下降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节能减排,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节能减排,减少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费为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培训。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持平。

决算数较去年减少1.2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培训费用减少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为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0.12万元,支出9220.12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补助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金,增加原因为停车场补助资金、土地出让金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的自评项目为“E类人才租赁补贴”,共涉及资金6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3%。组织对2019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20.12万,占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6.15万元,执行数6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E类人才租赁补贴通过媒体、传单、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保障房政策,让中低收入群体知道哪有保障房、到哪里申请、怎样办理、租金等情况,碑林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惠民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逐一办理资格审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对政府提供的住房期待与现实情况差距较大。二是申请人员的各项信息核查完全由市级各相关部门完成,造成申办流程过长。三、人才补贴按照季度发放,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补贴不能及时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住房保障精细化管理工作,夯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办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行力,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部门财会业务知识和实操水平,不断完善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2.3万元,原因机构改革公用经费增加

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4万元,降低11.85%,主要原因将人才公寓租金功能科目改成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5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482.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9年住建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