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区卫生计生资源配置,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以及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三)负责拟定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核、行业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卫生计生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并实施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五)负责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六)负责全区医疗机构执业设置和登记注册、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卫生、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放射诊疗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落实;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编制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危害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九)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病、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
(十一)负责对全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负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工作机制;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落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四)负责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疾病流行实施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抢救伤病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及蔓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卫生、人口调查统计工作,加强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所属二级单位包括: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所、西安市碑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中医医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
2、人事科
3、医政医管科
4、公共卫生科
5、计划生育指导科
6、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
7、爱国卫生与创建提升科
8、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9、碑林区中医药管理中心
10、碑林区保健服务中心
11、碑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12、碑林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中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综合医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落实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积极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3、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加强对重点药品的监控力度,促进合理用药。
(二)落实预防为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
1、坚持不懈抓好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协调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8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两项工程”、两癌筛查、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公共卫生监督等重点工作。
2、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遵循,持续推广双随机抽查、执法过程全记录机制,加大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打击力度,强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3、做好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积极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方建设单位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全区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并启动试点。
(三)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丰富基层服务内涵
1、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全区医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2、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团队建设,推广全科医生工作室,实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普及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中医养老、中医保健服务。
(四)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提升计生家庭保障能力
1、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信息核查力度和均等化服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
3、深化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扎实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点和安宁疗护试点创建工作。
(四)做好国卫复审工作,推进“健康行动”“无烟环境”建设工作。
1、全力做好国卫复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区爱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进各项复审指标进一步完善提高;
2、深化“健康行动”和控烟工作。加强宣传、检查力度,开展“健康细胞”、健康示范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91人;实有人员456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43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8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0辆,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36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1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9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09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专款收入4045.93万元、非税收入8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21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及上级财政对于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增加等;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09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65.73万元、上级专款收入4045.93万元、非税收入8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19.5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财政及上级财政对于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9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专款收入4045.93万元、非税收入8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219.5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财政及上级财政对于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09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6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级专款收入4045.93万元、非税收入支出8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219.50万元,原因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等卫生和计生项目支出增加,使本年预算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94.66万元,较上年增加12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等项目预算提高,致使2019年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94.6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2100101)581.38万元,较上年增加19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财政统发工资(事业)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划入行政运行支出;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187.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7.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财政统发工资(事业)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划入行政运行支出;
(3)综合医院支出(2100201)3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碑林区中医院独立运行,需要单独设置综合医院支出财政非统发工资(差额)331.34万元;
(4)中医(民族)医院(2010602)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碑林区中医院独立运行,为了更好的推动中医院发展,为我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需要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买和维护电子乳腺纤维内窥镜设备;
(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6)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100301)1900.18万元,较上年减少488.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碑林区中医院独立运行,需要单独设置综合医院支出财政非统发工资科目,不在此功能科目体现。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549.49万元,较上年增加40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增加;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560.4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防性健康体检经费投入增加;
(9)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386.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增加,如新增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检测工作项目经费等;
(10)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330.43万元,较上年增加72.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免费两癌筛查项目经费;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3473.7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投入标准提高,人均经费增加到了55元,此外服务人口数也有所增加。
(1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42.36万元,较上年减少45.15万元;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5万元,与上年持平;
(1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56.9万元,较上年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15)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0601)5万元,与上年持平;
(16)其他中医药支出(2100699)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医事业发展专项市级补助资金增加10万元;
(17)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70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市级补助增加;
(18)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246.33万元,较上年减少200.10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区级补助减少;
(1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7.47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今年新增,上年度不涉及;
(2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7.96万元,较上年增加27.9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今年新增,上年度不涉及;
(2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5.54万元,较上年增加5.54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今年新增,上年度不涉及;
(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95.78万元,较上年增加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94.6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068.9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量增加,人员较去年有所增加,人员支出较去年大幅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911.56万元,较上年增加103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9.17万元,较上年增加8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25万元,较上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的支出减少;
(2)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94.6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9.18万元,较上年增加8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均有所增;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186.45万元,较上年增加891.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开展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4154.8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均有所增;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25万元,较上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的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89.17万元,较上年增加80.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专项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39万元,较上年减少8.6万元(-26.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厉行节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57.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迎检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0万元,较上年减少8.89万元(28.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尽量节约公务用车使用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05万元,较上年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尽量节约公务用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9.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