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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指导全区公安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2)、负责本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

(3)、组织侦破全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活动、重要会议及大型群众娱乐活动的安全警卫和防范工作。

(5)、依法对全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消防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实施管理。做好社区警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6)、负责全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羁押。

(7)、收集、掌握、分析和预算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8)、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是治安西安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处级建制,担负着维护本区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治安稳定的重要任务。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1010名民警;下设17个科(中心、大队),分别为:秘书科、政工科、指挥中心、监察科(与纪委和署办公)、督察大队、警务保障科、法制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旅游大队;15个派出所,分别为:和平路派出所、东关南街派出所、长乐坊派出所、兴庆路派出所、太乙路派出所、文艺路派出所、建设路派出所、南大街派出所、南院门派出所、红缨路派出所、太白路派出所、柏树林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金花路派出所、兴庆宫公园派出所。2018年12月在册民警980人。

二、2019年年度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工作任务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公安工作,分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认真思考谋划,细化制定了2019年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为总纲,以“平安鼎”创建和扫黑除恶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总体思路:按照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整体部署,坚持“127”总体思路。即: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全方位贯彻落实在日常公安工作中;坚持“两条主线”:一是做实公安基层基础,提升平安建设;二是提升打击服务效能,助力经济发展;力争实现“七个新突破”:在“平安鼎”创建工作中有新突破;在反恐维稳安保工作中有新突破;在打黑打小、提升合成打击破案能力上有新突破;在强化公安基础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上有新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上有新突破;在服务实战,推动改革创新应用上有新突破;在抓党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具体工作中,抓住几个重点:

1、围绕“平安鼎”创建,开展基础防范和治安管理,在平安碑林建设中有新突破

(1)、将“平安鼎”创建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统筹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以安全感换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2)、深化常态机制建设,突出情报预警研判、基础管控、防范化解、实战演练、专项打击等工作。

(3)、精确掌握全区涉军等活跃人员的底数,按照公安部16字处置原则,坚持情报先导,完善应急联动、现场处置等预案机制,确保依法快速稳妥处置。

2、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在提升合成打击破案能力上有新突破

(1)、对于涉黑恶犯罪,坚决一办到底,狠狠打击,不断扩大战果,取得实效;狠抓线索排查核查,完善滚动摸排制度,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2)、以打促防,常态化推进“破小案”“平安家园”等行动,最大限度多破案、破小案、破串案,并以此推动抓逃、重大案件侦破等破案攻坚实力,改变刑侦打击工作滞后的现状。

(3)、依托类案侦查,推行类案侦查模式和主办侦查员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全面推行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四侦合一”、“同步上案”模式,提升实战效能。

3、扎实做强公安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新突破

(1)、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企业”等建设,以“发案少、秩序好”,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2)、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围绕“消防、危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针对企业、投资者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执法大整顿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推出便民利企措施,以文明、规范、高效的服务赢得企业和群众满意。

(4)、持续推进招才引智,保持和提高户籍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部署,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持续开展出入境、户政等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争创政务服务最优窗口。

此外,分局还就持续推进“雪亮工程”、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公安铁军建设。坚持科学用警,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使民警学有榜样、干有方向,确保2019年工作顺利开展。

三、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属一级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10人;实有人员980人,其中行政98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5人。

五、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0辆。

六、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7.8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预算收入25536.4万元,预算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主要原因是:1、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671.2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0.18万元;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19.3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005.51万元,其中统发工资增加2344.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05.3万元,其中辅警经费增加2010.32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增加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财政拨款收入2553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主要原因是:1、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671.2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0.18万元;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19.3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005.51万元,其中统发工资增加2344.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05.3万元,其中辅警经费增加2010.32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增加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财政拨款收入2553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主要原因是:1、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671.2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0.18万元;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19.3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005.51万元,其中统发工资增加2344.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05.3万元,其中辅警经费增加2010.32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增加10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具体见附表(功能科目)

部门(科目)代码

部门(科目)名称

2019年

(万元)

2018年

(万元)

增减%

原因

2040201

行政运行

17745.15

16279.16

9%

统发工资增加

2040202

行政事务

100

1538.48

-93.5%

辅警经费减少

2040220

执法办案

4822.4

1919.4

151.2%

辅警经费增加

20805

社会保障

1808.73

1588.55

13.9%

养老缴费增加

21011

卫生健康

319.35

0

0%

医疗缴费增加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201)17745.15万元,较上年增加1465.99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增加;

(2)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较上年减少1438.48万元,原因是辅警经费减少;

(3)执法办案(2040220),较上年增加2903万元,原因是辅警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较上年增加220.18万元,原因是养老缴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较上年增加319.35万元,原因是医疗缴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具体见附表(经济科目)

部门(科目)代码

部门(科目)名称

2019年

(万元)

2018年

(万元)

增减%

原因

301

工资福利

15687.77

13343.16

17.57%

统发工资增加

302

商品服务

9650.02

7868.49

22.6%

辅警经费增加

303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98.61

113.94

-13.45%

奖励金减少

310

资本性支出

100

0

0%

车辆购置费增加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5687.77万元,较上年增加2344.61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65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781.53万元,原因是辅警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8.61万元,较上年减少15.33万元,原因是奖励金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增加。

(2)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7%。具体见附表(政府经济科目)

部门(科目)代码

部门(科目)名称

2019年

(万元)

2018年

(万元)

增减%

原因

501

机关工资福利

15687.77

13343.16

17.57%

统发工资增加

502

机关商品服务

9650.02

7868.49

22.6%

辅警经费增加

509

机关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98.61

113.94

-13.45%

奖励金减少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536.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5687.77万元,较上年增加2344.61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65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781.53万元,原因是辅警经费增加;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98.61万元,较上年减少15.33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奖励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51.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7.5万元,较上年增长18.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5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技术状况下降,维护费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6.2万元,较上年减少55.7%,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政府采购预算共1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19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公安碑林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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