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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全区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4、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5、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调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7、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8、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9、搞好职工信访接待、上级信访件的处理工作。

10、搞好全区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11、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经费的上解、下拨工作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碑林区总工会为行政单位,内设1个行政科室“办公室”,1个事业科室“区基层工会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建会入会工作,按时完成市总下达的建会指标和会员发展任务,抓好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2.加强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建设,评选表彰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三星级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等先进典型。

3.强化职工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开展,发挥好职工书屋、职工网络培训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扩大区总工会公众微信号关注度,开展好网上工会服务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经常性、临时性帮扶救助工作,开展好“四送”等工会品牌帮扶工作以及女职工“关爱行动”。

  5.广泛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发挥网上法律援助大讲堂的作用,做好职工权益维护和辖区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

6.落实好中省市区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班柜组和“五型”班组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    

7.做好职工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提高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

8.做好劳模日常管理工作,五一前夕举办碑林区第四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和第二届碑林工匠表彰大会。落实劳模疗休养制度,全覆盖关爱慰问劳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国有资产,现有资产为工会自有资产。有预算公车一辆,属于工会资产,价值2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5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5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78万元,较上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2901)70.16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原因是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902)13.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58.67万元,较上年减少4.2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4.18,较上年增加0.84万元,原因是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51万元,较上年增加1.51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科目;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科目;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3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49万元,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1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原因是压缩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新增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3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49万元,原因是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1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原因是压缩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新增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69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工会收入: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3.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

                      2019年2 月 21 日

 

相关附件:

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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