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2、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宗教和谐稳定。
3、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4、指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为政府组成部门,无内设科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2、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4、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5、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6、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7、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8、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碑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5万元,较上年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 | 原因 | |
人员经费 | 63.57 | 71.87 | -11% | 人员减少 |
公用经费 | 4.58 | 6.05 | -24% | 压缩经费 |
项目支出 | 16 | 18.5 | -13% | 压缩业务经费 |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2301)73.0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原因是压缩业务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0.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原因是节约办公耗材;
(3)民族工作专项(201230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压缩民族宗教工作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6.56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32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科目;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19万元,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3.55万元,较上年减少8.29万元,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58万元,较上年减少3.47万元,原因是压缩业务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02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02万元,原因是减少一人独子费。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55万元,较上年减少8.29万元,原因是减少一人,人员正常退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58万元,较上年减少3.47万元,原因是压缩业务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0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是减少一人独子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培训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减少培训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民族宗教局
2019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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