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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红十字会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红十字会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国家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组织社会力量,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教育和培训。

4、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群众和志愿者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5、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6、协助政府开展献血献骨髓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0、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在车站、宾馆、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会员及志愿者招募。做好会员的发展、登记、管理工作,成立各种功能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

2、红十字救助活动。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系列活动,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3、红十字救护活动。大力开展系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4、红十字宣传。以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应急救护、遗体器官捐献、天使计划项目等知识宣传,提升红十字知晓率和影响力。

5、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针对患有自闭症、发育迟缓儿童,社区群众等弱势群体,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设专职副会长1名(副处级),红十字会无内设科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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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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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单位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单位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单位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单位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41万元,较上年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1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97万元,较上年增加0.3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基数增加。

(2)行政运行(2081601)31.4万元,较上年增加4.4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1602)7万元,较上年持平;

(4)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081699)23.63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0.81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原因是医疗保险由财政缴纳变为单位缴纳;

(6)事业医疗保险(2101102)0.41万元,较上年增加0.41万元,原因是医疗保险由财政缴纳变为单位缴纳;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19万元,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由财政缴纳变为单位缴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9.1万元,较上年增加9.48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13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1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1万元,其中: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9.23万元,较上年增加9.4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1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红十字会

2019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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