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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中小企业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西安市碑林区中小企业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中小企业促进发展的职责,同时对口市工信委以及内设的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各项行政业务,对口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服务各项行政业务。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商贸、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监测分析工业节能降耗运行情况。

(三)指导工业、商贸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

(五)拟定全区商贸设施和商品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业网点、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规划与建设。

(六)贯彻执行并研究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做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在市级职能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专项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利用、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商贸流通业体制改革。

(十)推动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项服务的协调和指导;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十一)承担区集体联社职能;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中小企业促进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商务服务科、综合管理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认真落实我区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21+5”系列文件,开展好“企业家圆桌会”“亲商助企”等活动,全力打造“三化五最”营商环境

2、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壮大非公经济,努力为西安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关心重视企业家、企业家创新创业“三个示范城市”贡献碑林力量。

3、大力实施民营经济倍增计划,支持辖区民营企业参与我区重大项目建设,鼓励“走出去”开拓市场,引导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带动相关配套企业落户碑林。

4、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以上交所设立科创板为契机,积极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龙门行动”计划,坚持每季度开展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培训和企业登门行活动,力争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家、后备企业5家。

5、继续办好“长安龙脉·魅力南门”碑林美食购物节,提升钟楼、南门2个百亿级商圈建设水平;引导我区商业综合体加快从传统购物向服务性消费转型,发展新零售新业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老字号保护传承力度,支持开设品牌咖啡店、连锁便利店、时尚餐饮店,鼓励发展美食经济、夜游经济,激发实体商业活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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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5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5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3.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7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3.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3.18万元,较上年增加7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80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1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301)214.4万元,较上年增加20.55万元,原因是财政统发工资增加了;

(2)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1399)125.07万元,较上年增加6.86万元,原因是财政统发工资增加了;

(3)机构运行(2011302)18.6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均减少;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302)1178.3万元,较上年增加756.3万元,原因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80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63.92万元,较上年增加39.51万元,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均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96.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事业退休人员补发工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36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是奖励金减少了;

对企业的补助(312)800万元,为今年的新增项目,增加的原因是用于我区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1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63.92万元,较上年增加39.51万元,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均有所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96.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专项经费补助中事业退休人员补发工资支出;

对企业的补助(507)800万元,为今年的新增项目,增加的原因是用于我区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2.36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是奖励金减少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5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与去年持平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6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均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处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9年2月20 日

碑林区中小企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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