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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碑林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六项工作任务。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6个科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普通国家工作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推进党委、群团组织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组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社区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日”、“公证法律知识讲座”、“宪法日专项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落实好星级司法所建设工作,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每季度对各司法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扎实做好街道和社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严格落实“双八”考核、人员定位、请销假等制度,创新教育矫正,坚持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审前调查评估,提升调查评估的质量与效率。继续加强宣传,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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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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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7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8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386.74万元,较上年增加68.16万元,原因是加发政法津补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9.3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3)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11.50万元,较上年减少3.7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4)普法宣传(2040605)32.60万元,较上年增加4.5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5)法律援助(2040607)6.50万元,较上年增加0.3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6)社区矫正(2040610)14.3万元,较上年减少32.5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7)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23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2.61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7.19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7.40万元,较上年增加7.40万元,原因是本科目是2019年新增科目;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11万元,较上年增加1.11万元,原因是本科目是2019年新增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5.61万元,原因是补发政法津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2.88万元,较上年减少55.5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67万元,较上年减少9.51万元,原因是补助人员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8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5.61万元,原因是补发政法津补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2.88万元,较上年减少55.5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2.67万元,较上年减少9.51万元,原因是补助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18万元,较上年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4.8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法律援助业务:是专门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援助支出只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的宣传、调研和培训等。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的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相关附件: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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