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访;接待境外及港、澳、台胞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加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信访成本;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负责围绕全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把握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现实条件,提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思路和方案,并对社会矛盾及纠纷进行科学预测工作。
4、承办国家、省、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转给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群众工作。
5、承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6、协调处理区级单位部门之间以及跨区域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区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检查、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
7、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承担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对全区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调查研究全区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掌握其变化规律。
9、承担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来访和接待处理工作,保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10、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11、负责对各街道、各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未办结矛盾纠纷案件的督办。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碑林区信访局为行政单位,内设三个行政科室,分别为接待科、督办科及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1、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3、进一步下大力化解信访积案;4、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5、进一步加大信访业务培训教育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碑林区信访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4.6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4.6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4.6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4.6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4.61万元,较上年增加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6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248.12万元,较上年增加80.64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148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
(3)信访事务(2010308)254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80505)28.86万元,较上年增加11.36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基数增加;
(5)行政医疗(210110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4.91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目;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59.88万元,较上年增加93.31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24.53万元,较上年减少40.59万元,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20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是奖励金减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6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59.88万元,较上年增加93.31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24.53万元,较上年减少40.59万元,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20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是奖励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53万元,较上年增加4.4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的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
2019年2月21日
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