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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碑林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价格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价格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

4、组织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5、监测、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动趋势。

6、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对区域内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对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项目进行成本调查、监审、核算及分析工作。

8、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评估、认证、咨询等工作,对价格机构和价格鉴证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碑林区物价局是碑林区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价格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制级别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下设四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所和成本调查监审科,一个事业科室: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地址在南院门碑林区政府1号楼四层。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常监测。掌握价格动态,深入分析研究价格形势,提高监测分析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预见性,及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出价格调控的对策、建议。

2、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政策,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行为,严查超比例招生、超标准收费;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种名目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教育费用负担。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以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为切入点,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时节巡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市场价格检查,重点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4、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按照《价格认定规定》要求,完善价格认定程序,切实加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高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认真宣传并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对市场主体之间因商品价格或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及时依法进行调解处理。

5、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分析把握价格举报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受理并查处价格举报投诉;落实价格举报首问负责制度、举报查处工作通报制度,用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加强案件督办,不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

6、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在价格政策宣传服务、受理价格举报咨询服务、价格维权服务、价格综合协调服务等重点方面不断深化和提高。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力度,围绕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难点问题、热点问题,深入落实基层工作联系制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3.15、《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纪念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价格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价格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关注群众利益,深入开展调研,注重工作实效,大力倡导学习钻研、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和勤政廉政的风尚;继续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计划地开展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做好价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打造物价干部“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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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调整;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调整;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5.58万元,较上年增加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调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5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496.1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09万元,上升14%,原因是增加2名军转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增加、目标奖增发;

(2)物价管理(2010408)16.6万元,较上年减少29.4万元,下降64%,原因是本年取消了12358平台建设经费;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09)10.2万元,较上年增加1.18万元,上升13%,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0.84万元,较上年增加12.79万元,上升27%,原因是人员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12万元,较上年增加10.12万元,上升100%,原因是新增预算科目;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0.19万元,较上年增加0.19万元,上升100%,原因是新增预算科目;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上升100%,原因是新增预算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8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14.76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上升20%,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2.66万元,较上年减少45.03万元,下降42%,原因是取消了12358建设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57万元,较上年增加0.14万元,上升10%,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补助。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14.76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上升20%,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2.66万元,较上年减少45.03万元,下降42%,原因是取消了12358建设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57万元,较上年增加0.14万元,上升10%,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开支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的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相关附件:

碑林区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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