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碑林区经济贸易局(以下简称区经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局牌子。对口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新经济产业发展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信、商贸、大数据、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信、商业、大数据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指导工信、商贸、大数据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实施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五)拟定全区商贸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业网点、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规划与建设;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依法对成品油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并研究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做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在市级职能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专项管理工作。
(八)负责我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促进扩大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组织我区企业赴境内外参加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活动;负责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争取外经贸发展资金的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承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组织安排的国内外经贸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以及博览会等活动。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
(十一)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政策、规划,负责军民融合发展项目的组织协调;收集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协调推进军民融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在市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军民融合领域基础资源利用共享,促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交流共享。
(十二)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西安市大数据及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的投资、培育,统筹相关产业数据平台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大数据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共享等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促进协调发展。
(十五)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道路和道路运输相关的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船舶水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和水上船舶及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缓堵保畅、汽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驾驶员诚信考核、打击非法校车等工作。
(十七)推动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的工作;承担区集体联社职能;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八)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九)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碑林区经济贸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科、商务服务科、大数据和社会信用科、交通运输科、综合管理和军民融合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0%左右。
(二)聚焦项目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1、立足文化、旅游、科技等资源禀赋,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策划包装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
2、借助进博会、丝博会等经贸交流活动平台,加大招商宣传推介力度。
3、坚持以文化为根基,引导企业在“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设计”“文化+金融”等方面融合,鼓励支持景区和企业发展“旅游+商贸”“旅游+演艺”“旅游+体育”“旅游+教育”“旅游+健康”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引进高品质酒店,规范发展城市民宿,丰富文化旅游体验,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4、紧抓西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机遇,支持国际知名品牌在碑林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5、鼓励西安SKP、王府井百货、中大国际、开元商城等龙头企业错位经营、融合发展,提升钟楼商圈、南门商圈国际化、品牌化、高端化、时尚化水平,共同打造大西安国际消费时尚矩阵。
6、加强企业参与、营销创新,提升“长安龙脉·魅力南门”碑林美食购物节品牌效应。
7、引导商业综合体改造设施、升级业态,加快从传统购物向服务性消费转型。
8、鼓励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提升配套服务,繁荣夜间经济。
9、积极引导品牌连锁商贸企业在我区布局,支持电子商务进社区。
10、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11、积极支持辖区各类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全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广泛听取民营企业诉求,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做大做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2.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6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2.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2.98万元,较上年减少6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9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284.76万元,较上年增加70.3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
(2)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0399)124.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退休;
(3)机构运行(2010302)24.25万元,较上年增加5.6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业务、人员都有所增加;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302)460.78万元,较上年减少717.52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资金及项目资金。
(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2080505)34.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是计提标准发生了变化。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11.4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6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
(7)公路水路运输(21401)1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交通局合并我局。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9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51.74万元,较上年增加87.8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209.36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缩减、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84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增加了;
对企业的补助(312)310.86万元,较上年减少489.14万元,原因是已经支付了5个集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9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51.74万元,较上年增加87.8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209.36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缩减、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无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5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9.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5.93万元(重点项目试点公开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62万元,较上年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业务、人员都有所增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处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