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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办发〔2019〕168号)文件,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8月21日成立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等11个分局。截至2019年年底,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三定”方案未正式确定,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全完成。目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内设科室和下设机构暂时仍然沿用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和原西安市规划局碑林分局内设科室和下设机构,当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地籍地政科、土地监察科、建设用地科、规划科和(规划)监察科;下设机构为土地储备中心和5个国土资源所(机构名称统一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第一至五国土资源所”),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同时挂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执法监察队牌子;原国土碑林分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发布。

(三)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建立健全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承担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工作,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承担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承担辖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配合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空间规划相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承担辖区土地用途管制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负责辖区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配合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辖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实施。

(九)负责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承担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辖区市政交通和城市管线、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交通规划影响评价审查,负责辖区综合交通等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交通市政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市政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十一)参与辖区村镇规划的管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参与拟订辖区街办及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计划,并督促乡镇政府及街办负责具体实施;参与、指导、督促辖区村镇规划组织编制并对规划方案实施效果进行监督、评估;负责辖区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工程等建设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辖区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的实施。承担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承担辖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辖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辖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辖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辖区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等批后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地图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测量标志保护。依法查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对辖区落实中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后巡查和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置。配合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重大违法案件。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辖区“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工作。

(十八)负责辖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更新和城市雕塑、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辖区林业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辖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做好辖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

(二十一)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有关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分局将立足自身职能,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九个坚持”原则及有关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大局意识,重点推进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将内设机构和人员尽快调整到位,加速人员、职能和业务融合速度和程度;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市资源规划局下放审批事项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落实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第三次国土调查和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等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好市委迎全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大会精神,做好“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和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做好“四改两拆”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基础教育提升专项工作、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老旧小区加建电梯等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模型补充调查等工作及小雁塔安置小区、三馆一中心、南稍门西北角地铁联建项目设计工作。

四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市区两级重点项目手续办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是做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落实工作。认真做好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积极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年度市考指标任务完成。

六是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工作。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土地的规范管理,促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处置力度,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减少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七是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新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规矩意识,树立“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为民服务水平再提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单位名称
1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6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有较大变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本年度新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6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有较大变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本年度新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有较大变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本年度新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6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有较大变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本年度新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2.30万元,较上年增加2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有较大变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本年度新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可附图表)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2.3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200101)828.32万元,较上年减少74.81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离职等人员变动造成的工资福利有所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102)19.10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调整变化引起的办公耗材支出有所增加;

(3)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200104)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35万元,原因是新增科目,本年度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2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离职等人员变动造成的工资福利有所减少引起的基本保险养老缴费减少;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6.79万元,较上年增加0.77万元,原因是由于支出口径调整变化引起的变化;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原因是由于支出口径调整变化引起的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2.3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33.77万元,较上年减少95.90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离职等人员变动造成的工资福利有所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28.10万元,较上年增加320.5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离职等人员变动造成的支出减少引起的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2.3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33.77万元,较上年减少95.90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离职等人员变动造成的工资福利有所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28.10万元,较上年增加320.5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无增减变化。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5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5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2.3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4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口径有变化。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数。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0年2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表:2020年资源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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