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金融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落实全区金融业相关考核工作。
(三)研究分析全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联系和服务驻地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活动,为驻区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负责银政企合作平台建设。
(五)推动辖区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七)按权限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及监管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发展地方交易场所。
(九)负责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
(十)推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十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金融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访、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组织指导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金融监管科。牵头全区金融发展改革和金融机构引进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制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牵头开展金融类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区金融业运行情况分析;负责联系和服务驻地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活动,为驻区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负责银政企合作平台建设;协调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推动辖区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按权限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工作;负责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推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普及金融法治知识;负责对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及监管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发展地方交易场所。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精心搭建融资平台,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广泛开展打非宣传教育活动,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总目标,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服务监管措施,确保两类公司稳健经营;
2.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融资对接渠道;
3.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4.夯实打非工作责任,净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5.提升学习调研力度,持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深入推进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建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 1 |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本级(机关)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5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4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5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4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5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9.21万元,较上年增加24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2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77.14万元,较上年增加19.41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45.72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万元,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调整;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324.10万元,较上年增加217.3万元,原因引进金融机构奖励资金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基数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66万元,较上年增加0.47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基数增加。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0.97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基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8.56万元,较上年增加25,。3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3.99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人员情况变化,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企业补助支出(312)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228.8万元,原因是根据《西安市碑林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对企业进行奖励。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2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28.56万元,较上年增加25,。3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3.99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对企业补助支出(507)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228.8万元,原因是根据《西安市碑林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对企业进行奖励。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人员情况变化,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0%)。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0%);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重点项目试点公开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三公经费:指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