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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级信访部门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4.负责围绕全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把握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现实条件,提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思路和方案,并对社会矛盾及纠纷进行科学预测工作。

5.负责处理国家、省、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转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人民来信和来访。

6.负责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7.负责协理处理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8.参与查处不宜向区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上访及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9.负责碑林户籍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调指导中、省、市驻区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

10.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评估信访风险。

11.负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保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12.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派驻信访接待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

13.协调指导、督办全区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14.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1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碑林区信访局为行政单位,内设三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待科及督办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3、进一步下大力化解信访积案;4、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5、进一步加大信访业务培训教育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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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行政编制14人,实有15人,行政15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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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281.97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8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的工作要求统一压减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81.97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8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的工作要求统一压减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6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的工作要求统一压减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6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248.02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41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原因是压减了工作经费;

(3)信访事务(2010308)90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原因是业务费压减;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8.11万元,较上年减少10.75万元,原因是养老保险税率降低了;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5.14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原因是今年将生育保险纳入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36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原因是今年将生育保险纳入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9.10万元,较上年减少10.78万元,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53.2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5万元,原因是业务费压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26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原因是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6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9.10万元,较上年减少10.78万元,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53.2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5万元,原因是业务费压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26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原因是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1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的工作要求统一压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40%);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5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6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28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办公经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数。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的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

2020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0年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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