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碑林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承担着普法宣传、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七项工作任务。机构内设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法制科7个科室。
根据碑办字[2019]39号文件要求,我区将法制监督管理职能并入区司法局。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督察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力度,集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常务会年度学法不少于6次。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制定出台《碑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指导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行政执法督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开展人大任命干部法治知识考试考核试点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按照中省市部署,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协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开展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充实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升级改造进度,推进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集中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完善培训、评估、考核、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标识标志,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为。落实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建设、脱贫攻坚、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法律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开展涉外公证,组织公证机构为民营企业发展、全区重点项目和民办“小升初”、商品房销售摇号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提质增效。加强律师执业保障和执业管理,建立健全律师诚信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处理律师执业投诉。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公证、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00件。开展“七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对各街道、部门五年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迎接省市对碑林区“七五”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碑林进程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挥“以案释法”专家库和人才库作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和普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开展春秋“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宣传周活动,打造一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强化“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力保障;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强化“智慧司法”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智慧司法”项目,升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搭建覆盖区、街、社区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进一步更新完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9.18万元,较上年增加2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1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469.39万元,较上年增加82.65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23.30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
(3)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8.20万元,较上年减少3.3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4)普法宣传(2040605)25.5万元,较上年减少7.1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
(5)法律援助(2040607)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原因是经费计算基数调整;
(6)社区矫正(2040610)19.60万元,较上年增加5.30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7)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417.89万元,较上年增加180.70万元,原因是2020年中省经费提前下达;
(8)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4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万元,原因是2020年计算基数调整;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64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原因是2020年科目内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3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97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3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26.41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66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补助人员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1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97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3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26.41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2.66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补助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6.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调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6.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4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9.8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9.1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重点项目试点公开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49万元,较上年增加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法律援助业务:是专门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援助支出只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的宣传、调研和培训等。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的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