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审计局于2023年6月至8月对碑林区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了碑林区财政收支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分类推进整改,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财政统筹不到位,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4014.07万元未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盘活存量资金1790万元。区机关事务中心对结转结余资金3132.63万元进行了账务处理,完成了整改。
(二)财政管理方面
1.偿债准备金5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偿债准备金账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
整改情况:区财政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制度,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3.财政监管不严,个别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培训不断加强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
(三)财政收支方面
1.执收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454.08万元。
整改情况:执收单位已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区级国库。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市审计局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我区全部予以采纳。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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