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碑林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政务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政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执行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298348.65元,经费支出3298348.65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务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合规,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准确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2518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政务中心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完善和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自觉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对采购物资加强管理,避免资金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务中心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正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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