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碑林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碑林区2017年度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区执行学前教育免费政策的幼儿园共有44所,其中省级示范园11所、一级园10所、二级园5所、三级园8所、未入级民办园10所。
2017年度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的资金由省、市、区三部分资金组成。省市资金拨付至碑林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配套相应资金,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市财函[2017]48号),《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市财函[2017]1207号),下达2017年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资金共计:478.96万元。其中:省级拨付300.93万元;市级拨付103.0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74.98万元。
2017年享受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学生5053人,其中省级示范园学生2265人、一级园学生931人、二级园学生696人、三级园学生471人、未入级民办园学生690人。资金由区财政局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口径,按春秋两季分别于三月底、九月底前统一直拨至幼儿园财政零余额账户。
审计组抽查了省级示范园(直属园);一级园(公办园)、未入级园(民办园)等三个幼儿园。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碑林区2017年度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执行基本真实、合规,区教育局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使用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幼儿园也能积极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学生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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