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碑林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碑林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5%,较上年增长7.09%;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01853万元,全区收入总量为640161万元。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0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下降10.23%;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309734万元,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1万元,全区支出总量为638748万元。年终结余1413万元。
2018年,我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余共计11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312万元,支出总量为8272万元。累计结余324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户挂账;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滞留,涉及资金3083万元;
3、超范围使用预备费,涉及资金1024.39万元
4、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共资金全覆盖审计
1、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涉及资金163.40万元;
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资金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有关要求,努力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动支预备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严肃部门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规范财政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逐笔进行核算。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财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往来账户挂账定期清理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规范分配使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避免大量结转结余,切实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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