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碑林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碑纪办〔2021〕8号)的要求,碑林区审计局对碑林区2018年至今相关职能部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碑林区承担区级成品粮储备任务250吨。由原西安市粮食局碑林分局负责,具体储粮任务由西安百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乐公司)、西安爱民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民公司)分别承担。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原粮食碑林分局主要业务和人员划归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20年7月,碑林区区级粮食储备增加到1500吨。
区财政局2018年安排应急成品粮储备资金31.86万元、2019年安排应急成品粮储备资金32万元,2018、2019年安排成品粮储备任务均为250吨/年。自2020年起区财政局在原有的250吨应急成品粮食储备的基础上新增1250吨増储任务,共计1500吨,2020年安排资金180.75万元,2021年安排资金98.85万元,四年共计343.4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拨付粮食专项资金
审计发现,区发改委2021年应拨付给爱民公司的粮油补贴资金98.85万未及时拨付,直到11月份才拨付到位。
2、未设立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审计发现,2012年市财政局发文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截至审计期间,区财政局未设立相关账户,已向上级递交设立专户资料。
3、爱民公司承储业务专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
审计发现,爱民公司承储业务专业人员未取得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也未对储备粮管理人员进行过从业资质培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建议区粮食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习粮食相关方面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成品粮储备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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