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西安市审计局《全市基层“三保”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市审办发〔2023〕4号)的规定,碑林区审计局对全区基层“三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碑林区年初“三保”可用财力预算29.63亿元;按国家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21.8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19亿元、保工资14.33亿元、保运转1.30亿元;按地方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23.5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92亿元、保工资14.33亿元、保运转1.30亿元;按地方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占年初“三保”可用财力预算的80%。2022年,碑林区“三保”可用财力执行数25.91亿元,全年“三保”支出25.0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54亿元、保工资17.40亿元、保运转1.13亿元。
2023年,碑林区年初“三保”可用财力预算29.74亿元;按国家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22.0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64亿元、保工资13.82亿元、保运转1.63亿元;按地方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24.96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72亿元、保工资15.62亿元、保运转1.63亿元;按地方标准计算碑林区“三保”支出需求占年初“三保”可用财力预算的84%。2023年1至4月,碑林区“三保”可用财力执行数16.72亿元,“三保”支出8.61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93亿元、保工资6.16亿元、保运转0.51亿元。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碑林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72亿元,专项债券0.80亿元,其他债务0亿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自身财力还本付息0.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34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其他债务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碑林区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中省“三保”相关政策要求,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防范三保风险,不断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但是本次审计也发现在“三保”管理机制建立及执行、“三保”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监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政府“过紧日子”细化措施不健全。
2.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未实际发放。
3.暂付性款项不降反增。
4.暂付性款项监控指标过高。
四、原因分析
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影响,近两年财政支出压力增加,收入降低,导致区县财力紧张。在相关支出时,优先保证“三保”支出,但只能做到基本保障,且由于市县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对于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难以保障,造成基层为了发展经济,只能向上级财政预支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导致暂付款逐年增加。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三保”管理。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三保”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有效覆盖“三保”等刚性支出,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将“过紧日子”政策落实到位,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并制定责任追究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
(二)强化预算约束,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执行经批准的“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第一顺位”的优先顺序,确保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发放。
(三)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暂付性款项的清理力度,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暂付款逐项进行清理甄别,加大清理力度,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建立清理消化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清理存量,严控增量,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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