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54号)。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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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54号)。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