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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局长 刘 玉

2023年7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区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13400万元。2022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89749万元,完成预算的94.28%,较上年下降5.16%。

2.支出决算情况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区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61000万元,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支出预算调整为267195万元。2022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3101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08%,较上年增长0.05%。

2022年,全区财政预备费年初预算3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2022年,全区“三保”支出预算安排23544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9201万元,保工资143257万元,保运转12984万元。全年“三保”实际支出250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0%,其中:保基本民生65409万元,保工资173977万元,保运转11349万元,扎实兜牢“三保”底线。

2022年,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784.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12%,下降1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增长156.67%,主要是投资合作局新增接待费0.37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4.13万元,下降17.03%。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74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等236971万元,全区收入总量为62672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16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311590万元,全区支出总量为621751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结余49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等75365万元,收入总量为7539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5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324万元,支出总量为15483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结余599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余等6722万元,收入总量为7108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86万元,支出总量为126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结余584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25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6236万元,收入总量为60490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72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结余1476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五)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一般债券收入1002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195万元,用于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4995万元、碑林区档案馆项目12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825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我区专项债券收入3000万元,均为新增专项债券,用于碑林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4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9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44700万元。2022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11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97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1623万元,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

(六)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全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280604万元,其中:增值税、所得税等体制性返还收入19798万元,补充区级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546万元,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6260万元。

我区作为基层政府,没有对下级的转移支付支出。

(七)超收情况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13400万元,实际完成389749万元,无超收收入。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末余额1490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0万元,执行中无补充,2022年年末余额0万元。

(八)2022年重大政策实施及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区严格落实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速释放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积极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完成全口径退税减税降费163864万元。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向纵深发展,基本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目标任务,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报率、部门绩效自评率均达到100%。所有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全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9个,资金总额约7168万元,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导向,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调整的重要依据。制定《西安市碑林区财政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并成立专家库,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2%,增长26.89%。其中:税收217738万元,完成预算的56.12%,增长26.68%,税收占比92.81%;非税收入完成168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5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9%,下降2.1%。

全区“三保”实际支出123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5%,其中:保基本民生32703万元,保工资83502万元,保运转771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8%,增长232.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支出39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783万元,完成预算的53.8%,增长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8.1%,增长9.4%。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区财政围绕全区“三个年”活动及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财政全年中心任务,找准结合点、突出针对性,不断强化组织收入能力,提高支出保障水平,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跑出“加速度”,全区经济复苏平稳。结合“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起草了《西安市碑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并开展“财金服务进区县”面对面活动,通过政策引导与鼓励,助力我区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稳链,提升区级合作投融资服务水平,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支持企业发展,上半年区级口径退税减税共计7679万元。拨付惠企资金1747万元,为企业复产复工、稳定经营创造了便利条件。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93万元、就业资金197万元,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就业。

二是管好“钱袋子”,资金保障精准有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只减不增。预算执行中加大压减力度,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采取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方式筹集资金,坚决守好“三保”底线。教育支出58923万元,用于校园硬件设施改善、营养膳食计划、学校正常运转及人员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18万元,用于居民就业、养老、城市低保金、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安置、残疾人事业等。

三是打好“组合拳”,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上半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60个,审减金额599万元,审减率5.53%。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5批次,节约资金1612.36万元,平均节约率9.1%。认真组织开展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主要涵盖民生工程、抗疫防疫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奖补资金等项目,进一步提升财政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区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严守“高压线”,债务风险有效化解。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和风险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按期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券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支持全区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严格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控,规范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上半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600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虽然组织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但由于分成比例低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对区级财政收入带来的减收压力,区级财力增幅依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三保”等刚性支出仍要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支出需求与当前财政保障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下半年工作:

1. 紧盯全年目标,高质量完成年度增收任务

一是提前谋划,做到应收尽收。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提前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做好税收分析研判,做到不漏一分一毫、应收尽收。二是加大扶持,促进财源建设。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产业升级,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对财政的贡献份额。

2. 兜牢基本底线,高质量答好民生福祉答卷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二是坚决兜牢基本底线。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

3. 防范化解风险,高质量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一是大力缩减非必要政府投资类项目。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做到化解债务与保障发展协同推进。二是严格落实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坚持“一债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积极配合国资部门,协调对接金融机构,通过展期、降息等方式,延长还债周期、减轻偿债压力,避免出现逾期违约事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碑林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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