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坚决不允许有超限额行为发生。2018年西安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14亿元,2017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279亿元,债务率在100%预警线以下,无逾期债务,未被列入风险提示地区名单。不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风险防范、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纳入制度管理。陆续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碑林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成立了碑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增加债务压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发生,维护全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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