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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2018年度,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不允许有违规举债和超限额行为发生。西安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预算数)7.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5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96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4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1174亿元。债务率在100%预警线以下,无逾期债务,未被列入风险提示地区名单。同时,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西安市碑林区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及《西安市碑林区关于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报告》等文件,主要用于防范和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当年债务限额必须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坚决不允许有超限额行为发生。同时全面做好债务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融资手段,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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