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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联合公安碑林分局对辖区景区周边经营商店进行联合检查

为有效整顿文旅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旅游条例》的规定,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经营者对商品应明码标价,4月12日,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与公安碑林分局联合对辖区景区周边商品经营者的展出商品明码标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企业现场及营业执照进行核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经营范围,现场查看企业经营情况,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宣教普法,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景区周边书画市场检查力度,如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确保辖区文旅市场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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