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关于2022年1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3日—2022年1月29日(7日)。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关于西安碑林华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碑批复【2022】1号

西安碑林华珍医院建设项目

西安碑林华珍医院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56号泰华金汇时代B座2单元1—3层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28831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710048)

四、附件:华珍医院批复(定稿).pdf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