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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关于永华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的公示

永华里棚户区改造项目(BL-04-37-02、BL-04-37-03)位于文艺南路以西、文艺西路以南,主要指标如下:

BL-04-37-02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9263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323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86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m。

BL-04-37-03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净用地面积4738平方米,容积率≤6.0,地上建筑面积≤28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44平方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25%,建筑高度≤80m。

本次规划严格按照《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及审批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23〕1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报审程序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7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市资源发〔2022〕124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形成了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成果,详见附件。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89645108

联系人:贾璐维

附件: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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