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7-1-18-2、BL7-1-18-3宗地位于碑林区环城南路以南、标新街以北、安西街以东,具体指标如下:
BL7-1-18-2宗地: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用地面积约0.53公顷,地上建筑面积22670.479平方米(其中配套公建70平方米),容积率≤4.27,建筑密度≤55.23%,绿地率≥25%,在《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管控范围内,建筑高度按符合应《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
BL7-1-18-3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1.88公顷,地上建筑面积148940.232平方米,容积率≤7.91,建筑密度≤33.38%,绿地率≥32%,在《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管控范围内,建筑高度按符合应《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
停车位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同时应结合《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类项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市资源发〔2024〕165号)执行。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附件:1.西安市碑林区BL7-1-18-2(BL-06-02-01)宗地历史遗留项目规划现状核实公示
2.西安市碑林区BL7-1-18-3(BL-06-02-02)宗地历史遗留项目规划现状核实公示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29-89645108
联 系 人:高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