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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碑林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碑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

凡具有碑林区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期限

按年缴纳。

三、缴费时间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四、缴费标准

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省、市和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对应200元-3000元10个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45元、60元、75元、80元、9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

对重度残疾人,暂时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对轻度残疾人,由区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25%。

五、缴费方式

1.银行代收

(1)代收银行为:秦农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

(2)可通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秦农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

的网点柜面、自助设备、智能终端等缴费渠道缴费。

2.“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

六、补缴费方式

补缴以前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缴费”模块,点击“补缴历年”,按年选择档次补缴保费。

七、缴费查询

1.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查询”模块,点击“缴费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2.在代收商业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八、缴费票据

1.缴费人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等网上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使用商业银行自助设备、智能终端缴费的,机打票据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3.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可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九、咨询电话

1.如需咨询缴费问题请咨询代收银行和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秦农银行服务热线:96111 碑林支行:029-88412851

农业银行服务热线:95599 兴庆路支行:029-82491246

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 东大街支行:029-87235090

税务服务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029-85412366

2.如需咨询参保问题请咨询社保部门,咨询电话:

社保服务热线:12333

西安市碑林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29-8958337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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