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这为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引。
不断巩固“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有效,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切实增强“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最突出的是“三个没有根本改变”,即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保任重道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科学谋划和完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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