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碑林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强化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切实改善碑林区环境质量,近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系统核查、现场检查、通报帮扶、督查整改的四个步骤和阶段,分局管理、监察、监测多科室联动,合力推进碑林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在目前开展的第二阶段现场检查工作中,分局采取现场点位核对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促和规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事项,从持证排污、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执行报告报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总量核算等方面进行排查。 11月下旬进入第三阶段工作后,分局将结合排查情况,按照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思路,及时组织持证单位召开辖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专题会,从企业按证落实排污责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四方面,对持证及整改持证单位进行帮扶,推进企业自主守法,努力推进全区污染源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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