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关于公示2025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第三批)审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28号)精神,经我区相关部门审核,现将2025年符合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的16户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碑林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因省系统企业社保补贴业务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批次合并,为使区县批次与省系统批次接轨,做如下变更: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批次不变。2024年第一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并入后,原第四批、第五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改为2024年第五批、第六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4年第二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为市系统审核,不占用省系统批次,故不参与排序。市人社函〔2024〕228号文(2024年8月7日)发布后,原2024年第六批、第七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改为2024年第七批、2025年第一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原2025年第一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2025年第一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合并为2025年第二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故不再发布2025年第二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公告。

联系人及监督电话:仇艺翔 029-89583373

电子邮箱:1439522577@qq.com

附件:碑林区2025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名单(第三批)

碑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1日

碑林区2025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名单(第三批).pdf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