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黄华
碑政函〔2023〕13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4号建议的复函
王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2座天桥的建议》(第02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关于在兴庆公园北门站附近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邀请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西安市政设施中心等专家对该区域进行了现场调研,经现场查看,兴庆公园北门站附近南侧人行道宽度在1.5米至3.6米之间,北侧人行道宽度在1.5米至2.1米之间。按照建设部1996年批准的《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相关要求,设立人行天桥两侧行人上下的梯道最小净宽为1.8米,如需兼顾自行车道通行需求,天桥梯道最小净宽为2米。因此,兴庆公园北门站附近现有的宽度,难以满足过街天桥建设条件。同时,经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8月17日印发的《西安市人行过街体系规划》,兴庆公园北门站附近目前没有设置过街天桥的规划。
为切实方便周边居民安全通行,交警部门已在此处设置了人行斑马线和通行红绿灯,基本可以满足行人快速、安全通过道路的需求。同时,我区将持续关注该问题,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该处区域情况,争取在今后的城市建设规划中,将该处区域列入交通优化改造范围之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碑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