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B类
签发人:杨磊
碑教函﹝2024﹞4号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复函
卢博朗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我区学校设置‘义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一个学生就是一个家庭,学生稳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宁、社会宁则国家兴,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师生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
我区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碑林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区级11个职能部门及8个街办为成员单位,负责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持续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断提升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认真填写《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隐患摸排统计表》、《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台账》,完善工作资料台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3月,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成立碑林区校园周边护学岗、高峰勤务岗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碑林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岗工作实施方案》(碑教发〔2023〕27号),建立了护学岗公示制度。共建立Ⅰ类护学岗4个、Ⅱ类护学岗17个、Ⅲ类护学岗1个、Ⅳ类护学岗109个,制作护学岗公示牌131块,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全区校园实现了校园封闭式管理率100%、校园视频监控与“一键式报警”系统联网至当地公安机关接入率100%、专职保安人员配备率100%、护学岗设置率100%。配备了由属地公安机关巡警、交警、民警、辅警、学校教职工、保安员、学生家长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的“护学岗”队伍,设置上学隔离护栏,全力打造安全上学路。
同时,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在上放学期间加强警力巡逻,及时疏导交通、维护治安环境。交警部门在易拥堵学校门口道路使用中央伸缩铁马隔离、设置限时段禁左标志牌,最大限度缓解上放学期间车辆掉头、左转对道路通行速度的影响,并持续开展交警进校园、共享头盔、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师生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定期不定期在全区校园开展“警校联动、小红花护学活动”、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为老师及家长志愿者配发印有“警校联动、小红花护学”字样的反光衣,最大限度将教师与家长志愿者纳入校园交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护学岗工作能力。2023年9月4日,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太乙路街办检查校园周边安全工作;2024年4月2日,与交警部门沟通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缺失完善工作,不断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依靠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加强治理。我们将继续发挥校园周边联动长效机制,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责的管理办法,在上放学关键时段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检查,加大警校合作力度,在上放学期间警保联合执勤疏导交通,为全区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卢博朗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对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