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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庆群代表: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我区目前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体制中食品药监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您提出的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第03号“关于继续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的议案”,我们近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区确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我局配合,具体说明如下:

一、多部门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整治,

区城管办、街道城治委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的工作职能高频次组织城管、食药监、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就辖区各中小学校周边售卖“三无”非法渠道零食、不健康不安全玩具、食品餐饮门店、是否存在非法小饭桌宣传、是否存在非法办学宣传等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单位加大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尤其针对上述重点情况进行巡查整治i 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置,确保辖区校园周边秩序良好。我局按照《碑林区2018 年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大力气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的摊点;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摊贩。

二、我局配合区食品药监局完成相关工作:

1、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屏障体系。我区现已建立起了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综合协调之下运行良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制支撑和制度保障。从而实现在食品产销全过程中食品质量的安全保障,进一步有效的确保了全区居民的饮食安全。

2、校园周边安全保障是区食品药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度开展包括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各类督导检查20余次。区食安办先后多次会议部署重点工作,通过通报及督等形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良性工作格局。区食品药监局与区教育局共同协调,我局配合,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在学校食堂全面实现。

3、我区坚持将“小饭桌”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以“小饭桌”备案工作为抓手,将合法运营的“小饭桌”情况进行公示,引导家长及学生前往有安全保障的小饭桌就餐。区食品药监局监持定期的巡查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并辅以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建立了长效机制。 

4、全面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力度。每周三下午定时开展免费培训,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学校食堂专项培训并进行随堂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提高了学校周边及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

5、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为技术支撑,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为筛查手段,形成快速检测、实验室筛查、实验室检测的良性循环。

三、捉高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我局将与街办和食品药监局积极沟通联动,严厉打击和取缔校园周边非法占道及流动摊贩行为。深入开展校园反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迸入我区设立的食品摊群点规范经营。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设摊点和跨门经营等突出问题. 加强在学生上午入学、下午放学三个时间段,集中清理校门外摆设的临时摊点,对摊点业主进行劝导,对多次劝导依然摆设,依法采取处罚措施。街办派驻校园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夯实监督管理责任,杜绝在校园周边100木范围内摆摊设点情况发生。对整治情况迸行回头望,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整治成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卫生共管共建。

我局将有针对性的多渠道、多样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与学校共建普法,通过城管知识课堂、宣传展圾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学生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教育部门、新闻单位制作图文并茂、诙谐幽默的食品安全宣传册和宣传短片广泛教育,从而引导学生正确消费,在学校举办食品安全讲座,对食物的营养、搭配、功效等内容进行科学讲解,让更多的学生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树立合理饮食、健康饮食的观念。其次,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丝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警示案例等多种形式,让经营者科学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创造安全的食品环境。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明旭      联系方式:6252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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