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杜国荣
黄庆林代表:
您提出的《碑林区成立青少年近视防控机构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读,提案中提出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引起问题的背景、原因,同时对如何做好近视防控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青少年视力保健工作有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加强青少年视力保健,促进他们视力正常发育,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现结合区卫健局的职责,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开展近视防控工作现况
我局儿童眼保健、青少年防控近视工作,在我局的组织领导下,主要由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具体承担,区疾控中心负责保护视力和防控近视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区妇计中心负责儿童眼保健工作。
1.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我们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把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在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中始终贯穿。近年来,我局结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迅速联合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分别在2018年、2019年在各学校开展完成了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预防控制近视宣传活动,2018年6月6日,我区承办了西安市爱眼日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在碑林区雁塔路小学开展了宣传活动,使学生防控知识知晓率得到提高。
2.儿童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
碑林区眼保健主要针对0-6岁儿童开展.眼保健工作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一部分,由区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托幼机构保健室共同组成的三级儿童保健网络完成,全区30名儿保专干和117名幼儿园保健医生为全区31719名0-6岁儿童提供服务。儿童保健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等法规开展儿童健工作。眼保健作为儿童保健的一部分,严格按照以上法规开展工作。健康儿童分别在满月、3、6、8、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内容包括眼外观检查和4岁以上儿童视力检查。方法有眼外观检查、光照反应、瞬目反射、红球反射、眼位检查、眼球运动、视物行为观察、视力检查等.对日常工作中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会转诊上级医院或眼科医院进行确诊、治疗.
3.中小学生的视力防控工作
区教育局下属单位碑林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每年均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其中筛查视力是健康体检的重要内容.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给每个中小学生建立有健康档案,对发现的视力问题学生,及时通过体检通知单的形式给学生家长提出防治和控制建议.近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已经启动青少年近视防控月活动,将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通过多形式的近视防控活动,增强全区青少年的近视防控能力与防控意识。
二、设立“青少年近视防控机构”和产业园的建议
您提出在碑林区建立青少年近视防控机构,该机构在我们的设想中,需要人员、技术等几个坚实的基础条件,至少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建立有近视防控专家库,熟知操作规范和检查标准。目前区编办批准的区卫健局“三定”方案,未有设立该机构的内容。5月8日在教育、卫生召开的联合会议上,教育部门已经将成立此机构纳入议事日程。在建议成立产业园方面,因为其属于盈利性质的商圈,而碑林区眼科诊所举办者皆为私人,选址分布均自由选择,目前还不具备积沙成塔设立产业园的条件。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可以采用社会专业力量来补充政府部门力量薄弱的现状,使社会专业力量成为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有效组成部分。目前,无论是眼科诊所,还是眼镜经销企业,目前都已经实现了社会化和市场化,覆盖面广,群众认可度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在完成自身职责的基础上,力争将视力普查结果与信誉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共享,依靠专业技术力量,促进视力健康工作的推升。
三、下一步打算
近视防控已上升至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社会都要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最近,我局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正着力于将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建设健康碑林、健康学校的重要内容,在区财政争取工作经费的支持,在工作形式上积极创新.不但走进学校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并且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近视防控的知识宣传,唤起和提高家长关注孩子视力健康的重视程度。我们将督导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尽快建立视力健康档案.鉴于医疗机构审批已经全面放开,我们将鼓励具有资质的医生和企业进行联合,积极申请开办眼视光诊所。结合我区的情况,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将碑林区光明眼睛行推荐给区疾控中心、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力争将我区的著名企业融入全区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工作网络中,做到近视防控工作的有效闭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各司其责,更好的科学规范防控近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健护航。
十分感谢您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碑林区卫健局
2019年5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