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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复函

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杜国荣


何严代表:

您提出“关于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建后搬”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经了解,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8年2月1日取得“枣园巷以北棚户区”市城改发〔2018〕22号立项批复,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起东关南街至佳铭东郡小区以西,西至环城东路南段至东峪枫舍以东,南起枣园巷,北至招商局广场小区、乐嘉阁以南(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我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改造范围内。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1日取得《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枣园巷以北棚户区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近期已多次组织项目单位、评估机构、第三方服务动迁公司商榷项目征收优惠方案。待优惠方案、征收补偿资金、安置房确定后进场开始征收工作,具体拆迁时间以征收范围内张贴“征收公告”为准。

该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对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安置方案为就地安置,过渡期按照先建后搬原则进行,待临时安置点各项医疗条件具备后实施搬迁,过渡期为36月,项目建成后整体回迁。关于过渡期安置问题:一是已联系东关南街世贸大厦A座现“西安生殖医院”一层腾出3500平方作为临时安置地;二是经九路两侧闲置空地建设满足医疗条件的临建用房作为过渡期安置点,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卫健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了解项目的方案、要求和进度,以最大限度满足辖区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为目标,配合做好过渡期间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无缝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持续发展。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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